转文:司长谈 |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以法治力量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水事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4-01-10浏览次数:17

    2023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部党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2023年水利法治重点工作及成效

      加快重点领域水法规制修订。一是深入推进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建设。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正)公布施行;制修订完成长江保护法明确的有关配套制度21项;牵头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九省(自治区)完成涉及黄河保护的806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二是正式启动水法、防洪法修改工作。推动两部法律修改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条文起草等工作,形成修改草案等阶段性成果;成立水利部水法防洪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修改工作组和工作专班,集中开展修改工作。三是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条例列入国务院2023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目前,已配合国家立法工作机构完成两轮征求意见、立法调研、条文修改、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推动尽快提请审议。四是部门规章制修订得到加强。发布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水行政处罚等4件部门规章,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重点业务制度规范。


      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一是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推进。2023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大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法律威慑力。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开展重大涉河湖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工作,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线索800余条,挂牌督办取得重大进展。二是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实落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截至2023年12月底,各地水利部门出台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相关文件共计2346件,其中涉及刑事司法衔接机制488件,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710件,跨区域联动机制317件,跨部门联合机制1447件。三是常态化执法全面加强。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国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534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5.8%;巡查河道1388.6万km,现场制止违法行为7.43万次。四是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搭建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流域管理机构执法数据初步汇集,强化各类执法数据研判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撑。


      深入推进水利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以水利部公告形式发布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组织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水利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对2013年以来取消的3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现行25项审批事项进行检视,依法依规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二是监管体系不断健全。组织印发2023年水利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监管计划,在水利建设市场、水文等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有效性。三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开展政务服务品牌征集、评审和征求意见等活动,确定水利政务服务品牌为“水利办”。落实国办试点工作要求,会同信息中心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扎实推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健全水利普法机制。建立健全水利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水利“八五”普法规划,报送水利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认真组织“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二是创新开展普法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专题展览、网络答题等活动,加大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谋划组织全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开展第二届“人·水·法”全国水利法治短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强化“水政在线”网站、“法治水利”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普法阵地建设,开辟《法治力量守护河湖》专栏,不断扩大专项执法行动影响力。三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4期水利系统局处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研提水利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省际水事纠纷总体稳定可控。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开展省际水事纠纷调处化解回头看并作为政法司在主题教育中着力解决的民生水利项目,督促协调解决苏皖边界时湾水库违法圈圩问题,全国水事秩序保持总体稳定。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复议应诉工作。全面推行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审查全覆盖。2023年以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7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128件,审查各类决策事项145件,督促相关单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持续抓好政策研究,建立政策研究项目成果库,推动成果共享。强化2023年度水利政策研究项目管理;组织开展2024年项目申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水法修改、防洪法修改、河流伦理研究等重大课题,研究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开展2022年项目后评估。


2024年工作重点展望

      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部党组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一是加快推进水法、防洪法修改。压茬推进调研论证、条文起草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较为成熟的草案稿。二是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动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实施;完善长江保护法配套制度,研究修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组织开展有关配套制度建设。三是组织开展规章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流域治理管理、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四是支持地方开展协同立法。指导推动流域、区域开展协同立法,在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统一制度规范和管理要求。


      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全面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明晰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指导地方水利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二是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地见效。巩固五部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成果,总结推广专项执法行动在机制建设、联合行动等方面的成效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示范效应。三是提高科技和信息化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部党组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水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的总体布局和实践应用。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加强许可管理。健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对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动态调整,修订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并组织更新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水行政许可管理水平。二是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水利部“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管计划管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健全“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线上办事服务,扩大水利电子证照应用和共享。多渠道多路径宣传推广“水利办”政务服务品牌,推动“水利办”在水利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全面实施。


      持续做好水利普法工作。一是广泛开展近年新出台及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日常学法、主题普法、专家解读、网络答题、媒体采风等系列活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建设。精心做好局处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工作,稳步推进全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指导开展“人·水·法”全国水利法治短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提升水利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应诉。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结合数年来实施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实践经验,优化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列入普法计划,清理与之不符的规章制度,对部本级及各流域管理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新要求。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扩大公职律师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法律专业服务,有力支撑复议诉讼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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