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正式启动

发布者:水事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216

    本站讯 3月15日,湖北水利厅在武汉组织召开湖北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启动会暨技术培训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荣以红出席会议并作启动讲话,厅一级巡视员虞志坚主持会议。

    根据水利部的统一安排,从今年3月起,在长江干流流经的青海等11个(自治区、直辖市)和支流流经的贵州等8个(自治区)开展登记核查。湖北将在全境内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通过核查全面掌握取水工程(设施)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

    荣以红指出,湖北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核查登记工作,厅长周汉奎亲自审定方案,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在今年全水利工作会议上作出明确部署,将其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取水工程(设施)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调度的全过程,但近年来随着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逐步提高,取水工程(设施)建设数量快速增长,湖北仍存在底数不清、违规取用水、监管不规范、计量监测薄弱等问题,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监管和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荣以红强调,本次核查登记工作涉及范围广、涵盖工程类型多、数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核查登记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核查登记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严肃核查登记责任追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完成核查登记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湖北水资源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2020年6月底全面完成核查登记任务。

    受邀参会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局领导和专家分别介绍了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方案、核查登记工作的对象范围,详细讲解了核查登记表格的具体填报要求与核查登记系统设计思路和操作方法。湖北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处、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湖北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具体实施方案及核查登记工作技术要求,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和整体的进度要求,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核查登记系统的操作演示。

    各市县的参会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对核查登记对象范围、核查系统信息共享以及后续整改提升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局、长江科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以及湖北水利厅相关处室、各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和湖泊局分管领导,水资源管理负责同志,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及技术负责人共180多人参加了启动和培训会。

    来源: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