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活动纪实(4)“环境法典编纂下的水法地位探讨”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水事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次数:261


“环境法典编纂下的水法地位探讨”研讨会顺利召开

(通讯员 李培培)2021119日下午,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环境法典编纂下的水法地位探讨”研讨会在法学院406会议室顺利召开。受邀出席的嘉宾有武汉大学边界与海洋研究院Otto Spijkers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刘静副教授和吴宇博士。水事中心副主任罗文君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院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教授、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腾副教授、PI团队负责人范锐敏副教授、青年骨干教师黄新华博士、李培培博士参加本次研讨会。


会议伊始,水事中心副主任罗文君副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湖北水事中心的团队成员情况。随后,研讨会分为三个环节展开:

第一环节,Otto Spijkers教授做了题目为《国际法视角下为公共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主题报告,报告以各国对水的艺术表达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淡水资源含有量、需求量之间的差距,提出水安全的概念,并结合水功能进行分析,提出了实现所有人的水安全需求的不同面向,进而剖析了水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他还强调应重视水资源的跨界效应,最后提出现有国际法框架下公共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完善路径。

第二个环节,武汉大学环境法所吴宇博士结合研讨会主题提出依据环境法典和单行法的学理关系,认为在现有的环境法典编纂体系下,是否将水要素相关的立法分散在各个篇章中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理论命题。

第三个环节,武汉大学环境法所刘静副教授在本次研讨会主题下,分享了当下学界比较关切的环境法研究范式转向的问题,并就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水事中心各位成员进行了充分交流。

学术汇报结束,法学院院长、湖北水事中心主任邱秋对各位嘉宾的来访表示了感谢,总结并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学术成果,并诚挚邀请各位专家经常莅临水事中心进行学术指导和交流。

最后,本次研讨会在水事中心各位成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