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领导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26浏览次数:34

 

中心主任吕忠梅

 

   吕忠梅,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2000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历任原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经济法系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科研处处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0年――2008年,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6月至今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近20项,主持国际国内合作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科研成果近600万字。其主要着作有:《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环境法的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等20部,在《求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环境科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环境资源法论丛》主编、《环境法之树文丛》主编;主编司法部、教育部统编教材、规划教材10余部;主编法官培训教材系列12部,法律实务参考10余部。

  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项目,努力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立法实践,为国家和地方立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