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3 月 12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对于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法治进入鼎盛时期。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的法典。
《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是中国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 “方向标”,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 “引航灯”!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正式起始于2023 年 11 月 3 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主持召开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启动法典编纂工作。2025 年 4 月 30 日,全国人大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一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同年 9 月至 10 月,通过法典草案二审分拆审议,同年 12 月通过三审,后经进一步修改最终形成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法典草案文本。《生态环境法典》共 5 编、1242 条,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附则单列。法典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