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的几点建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1浏览次数:7568

关于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的几点建议

湖北水资源保护体制机制研究课题组

国家将从2011年起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守住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是湖北“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解决的难题之一。近年来,湖北省的农村面源污染已超过工业点源污染,成为制约湖北水资源保护的瓶颈。农村面源污染是以面积形式分布和排放污染物而造成水体污染的发生源,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等特征,同时又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日常生活方式紧密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湖北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面源污染问题严重,但至今却没有找到十分有效的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方法和途径。这是因为,面源污染是一种新型污染,而中国现有的防治政策、措施主要是针对工业点源污染的,国家对于面源污染还没有成熟的防治措施,湖北也不例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湖北省重大调研基金委托湖北水事研究中心进行了专题调研。课题组选择了四湖流域、梁子湖流域和汉江流域,进行了入户调查和半结构性访谈,到相关职能部门座谈并收集基础资料。发放调查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13份。对于收集的问卷,采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建立Logistic模型、CVM模型,并运用系统动力学软件Vensim,建立了农村面源污染多元补偿模型,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建议在湖北建立“政府能够负担、消费者愿意支持、农民乐于接受”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多元补偿体系,以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控制难题。

一、对我省农村面源污染的社会学调查

为深入了解我省农村面源污染及其防治的现状,课题组首先对选择的重点地区进行了社会学调查,并对调查收集的数据建立了相关数学模型,进行了深入分析。

1、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课题组对农村的调查结果显示:88.2%的农民过量使用农药,61.6%的渔民向鱼塘投撒农药,74.6%的农民将生活污水随便乱泼,49.9%的农民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这表明:目前一家一户的耕作方式、门类齐全的大农业结构,高度依赖农药化肥的生产方式和基本无污染处理的生活模式,是造成湖北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

2、城市居民对农村面源污染的认知

课题组对城市居民进行的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的现状认识普遍不足:71.3%的人认为农田、养殖场等不是污染的来源,57.2%的人不相信农业和农村是湖北最大的污染源。

3、居民对参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意愿

课题组在调研过程中,向城乡居民说明了农村面源污染的实例及其危害后,城乡居民均愿意积极参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市居民普遍愿意通过为绿色农产品付费的方式支持农村面源污染防治;74.6%的农村居民愿意参加水资源保护协会等民间环保组织,83.2%的农村居民愿意为治污付费。

课题组对于回收的问卷进行的定量分析结果显示:农村居民参与面源污染防治的意愿受到年龄、教育程度、环保知识、居住时间、健康意识等因素的强烈影响,年龄越大、教育程度越高、环保知识越丰富、居住时间越长、对自身健康状况越关注,参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意愿就更强,也更愿意为此付费。

4、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费用负担

农民进行绿色种植是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并且防止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有效方法。但是,进行绿色种植需要进行投入,课题组对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投入意愿进行了调查。

课题组对居民参与农村面源污染的实际支付意愿的问卷结果分析揭示:农民愿意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承担的费用为67元/年,大部分农民在绿色农产品售价比普通农产品价格高20%左右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无污染种植。而城市居民虽然都表示愿意为绿色农产品付费,但当绿色农产品价格比普通农产品高出16%以上时,市民的购买欲望显著下降。这里明显存在的农产品销售价格的4%-5%差额,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农民不会选择绿色种植。如果再考虑生态种植导致的减产因素,农民改变生产方式需要支付的成本更大,最高可能达到目前成本的60%。

这种情形表明:如果要通过改变现行农业生产方式的措施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依靠市场的价格机制是不可能的,这里必须有政府投入。但是,农村面源污染“点多、面广、分散、处理难”,涉及的不仅仅是生产方式问题,其巨大的成本使得政府、农户、居民中的任何一方都无力全部承担,需要引入多元补偿机制进行合理分担。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问题严重是一个事实,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对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知识普及严重不足

农村面源污染的形成与农村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直接相关,也与城市居民的消费方式有密切联系,提高社会公众对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认知水平,主动参与、自觉行动是十分必要而且有效的方法。相对于大量投入资金治理污染造成的后果而言,早期预防与控制成本更加低廉。因此,在全社会普及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知识,不仅投入少,见效快,还能在短期内提升城乡居民的面源污染防治的支付意愿,减轻政府的支出压力。但是,目前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普及程度非常低,

有关宣传、教育十分薄弱,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2、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尚未建成

城乡居民在了解农村面源污染的危害后,有积极参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意愿,并愿意为此支付一定费用。但是,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绿色农产品的市场体系,绿色农产品认证难、质量检测不到位、绿色农产品标志制度不健全,“优质不优价”,使得农民从事绿色种植而提高的成本无法通过合理的市场价格收回。

3、生态农业补贴机制缺乏

我们的调查表明,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面源污染控制的所有投入,必须有一定的政府投入。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国家及地方财政对生态农业提供专项补贴,是行之有效的经济措施。目前,我国虽然已有多项农业补贴,但大都泛泛针对农业生产,并没有建立专门的生态农业补贴制度。农民从事生态农业的成本也无法通过政府补贴来消化,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农民转而从事带来严重面源污染的污染农业,形成农村生态的恶性循环。

三、对湖北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多元补偿体系的建议

根据调查及分析结果,课题组认为:要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必须普及相关基本知识以提高参与度和支付意愿、完善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以提升农民收益、建立生态农业补贴制度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为此,我们建议在湖北省建立“政府能够负担、消费者愿意支持、农民乐于接受”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多元补偿体系:

1、大力开展生态教育活动,提升认知水平

对城乡居民进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知识普及,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不同重点的生态教育。对农村居民,重点在身边的面源污染及危害,教育他们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改变高污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青年农民,重点普及现代农业知识,提供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培训,吸引和支持他们返乡从事现代农业。对城市居民,重点在于农村面源污染对生态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教育他们改变消费态度和方式。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等活动,可以将生态教育纳入这一有效形式。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公益性的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普及生态农业科技知识,教育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农药、节约用水。

2、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制,促进公众参与

大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推行公共服务均等化。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意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开展环境与健康知识下乡活动,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免费体检。

将生态农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农村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农村沼气综合建设、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管理方式创新的体制与机制。广泛培育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备合法身份的农村社会组织,大力推动农村环保自治。

3、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补贴制度,发挥政府职能

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社会资本投入的导向作用,设计合理的政府补贴内容和补贴标准,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有别于一般农业生产的政府专项补贴:补贴内容为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补贴对象为规模化生产绿色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规模化推广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的专业企业;补贴标准为生产绿色农产品、推广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市场补偿的不足部分,具体数值可以根据补贴内容分别测算。

4、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生态化,引导农民付费

湖北是农产品出口省份,出口农产品对生产过程的生态化要求更高。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在进行最新一轮的多哈回合谈判,已确定的新规则不但要求农产品绿色环保,整个生产过程也必须对外界环境无污染。一旦多哈回合尘埃落定,“绿色出口,污染留守”的贸易模式将难以为继,防治面源污染成为湖北农产品出口的必要条件。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生态化,会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攀升,但是这是合理的“生产者付费”,也能在客观上减缓面源污染。

5、理顺绿色农业市场体系,推动消费者付费

理顺市场体系,形成污染治理的良性循环,变“输血”为“造血”。主要有:第一,完善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制度和标识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生产者能够方便的认证,使消费者买得清楚,买得放心,愿意支付生态农业生产的高额成本。第二,扶持生态农业的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农户的方式,引导农户进行生态生产。第三,鼓励有机化肥和农药的大规模生产和投用,使之产生规模效应以降低成本。第四,为保护水资源有利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减免税等政策,以提高投资回报率。第五,加大对污染产品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绿色产品的正当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