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确保汛期饮用水安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20浏览次数:15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汛期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

随着湖北省进入暴雨频降的主汛期和灾害多发季节,阶段性强降水极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对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适当加密监测频次。对已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密切监控水质状况,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稳定运行,切实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预警作用。

通知要求,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变化及主要河流流量变化趋势,适时调整监测工作安排;完善预警制度,制定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