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规划获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6浏览次数:15

近期,水利部、财政部正式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我省通过竞争立项申请中央支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的8个县市区、89个项目区试点规划全部获批。

继2009年水利部、财政部启动重点地区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和2011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解决农村地区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河道淤塞、水体污染、生态退化、治理滞后、管理薄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2年7月水利部、财政部部署在全国重点地区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在全国水网密集、治理需要迫切、经济较为发达、实施基础较好的部分省、市、区先行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重点县和水系连通试点,通过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主要措施,实现“河畅水清、功能健全、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治理目标。通过竞争立项筛选,我省初步确定咸安区、天门市、华容区、宜都市、襄州区、潜江市、仙桃市、黄陂区等8个县市(区)为全省试点县,并组织编制了全省试点规划上报水利部、财政部备选,积极跟踪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规划启动实施。

按照《规划》批复的治理任务,我省8个试点县市区89个项目区、涉及302条中小河流,规划总投资23.04亿元,计划通过实施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在三年内完成454处重点河段、2301公里河长、512座沟塘等主要治理任务,并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试点经验。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