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六项措施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8-03浏览次数:332

我省强化六项措施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来源:省水利厅办公室 

    近日,省委书记李鸿忠对省水利厅《关于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作出批示,同意省水利厅提出的六条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召开省委水利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湖北省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有关工作。

    二是成立高规格的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任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省委农办、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编制、物价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重大水利问题。

    三是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就中央一号文件规定的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以及完善城乡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水价改革等政策,研究出台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意见,为市、县推进相关工作提供具体政策依据和操作办法。

    四是加大汇报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湖北水利尤其是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是积极开展水利改革发展试点。以国家确定我省汉江流域为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加快实施汉江流域中下游防洪保安工程、资源配置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综合开发工程、数字汉江工程和现代管理工程,力争把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打造成水利强省建设和水利现代化试点的样板工程。同时,选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等各类省级试点,就有关重大水利改革和建设工作先行先试,为全面铺开、深入推进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和即将召开的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的良好舆论氛围。由省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开展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办调研工作。由省监察厅、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地各单位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分解、水利投资安排、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监管、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等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完成任务不打折,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和干部安全。

目前,省委农办(财经办)正从省直机关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赴全省17个市(州)督办中央1号文件贯彻情况。重点对各地各单位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分解、水利投资安排、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监管、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等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