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会议召开
(水利部)5月25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会议,通报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矫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总规划师、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副主任周学文主持会议。
矫勇指出,今年3月18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议以来,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按时启动,对象清查工作正积极推进。在对象清查工作中,许多地方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创造了很多好的做法,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目前,部分地区进度滞后,部分地区还存在思想认识、组织推动、工作安排、资金、人员以及督导检查等几方面不到位的现象。
矫勇强调,地方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目前,离这个目标要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象清查工作到了关键时刻。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和水利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开拓思路,努力克服困难,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对象清查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水利普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清查登记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目前对象清查工作时间已经过半,进入清查成果的汇总、审核与抽查验收的关键阶段。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的认识,增强按时完成对象清查工作的信心,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和协调,狠抓落实。各位普查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把水利普查作为水利工作的硬任务,排在规划计划工作的首要位置,像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大项目那样抓实、抓紧、抓严,确保对象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水利普查机构建设,强化普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普查机构的组织推动和协调能力,确保普查机构高效、有力运转。凡是机构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起来,凡是人员不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凡是数据处理工作没有培训的,要抓紧培训。普查机构人员要相对稳定,尤其是各级普查办主任、副主任都要尽量固定到明年年终,不能随意调换。各地区一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逐一把各项工作落实好。这次水利普查工作经费是中央和地方各负其责,中央工作由中央财政负责,各省、地、县工作主要由地方财政来负责,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经费落实方面,大家一定要向做的好的省、地、县看齐。
三是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对象清查工作周期短、工作任务重,而且所有工作环节都环环相扣。目前,距离到6月底全面完成对象清查工作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倒排工期,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工作进度滞后的地区,要强化工作统筹,围绕完成工作任务,认真进行梳理,仔细分析哪个工作环节落后了,检查名录底册是否都已经下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否都已掌握了清查数据采集与填表要求,数据录入前是否都已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所有设备安装是否都已到位,普查软件是否都已熟练操作。上述工作要逐一落实,抓住薄弱环节,攻关克难,尽快把对象清查工作推动上去。总之,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时间控制节点要求,强化工作的组织推动,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建设,全面完成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安装和部署,6月中旬前完成地市级对象清查数据的填表上报,6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级对象清查数据的填表上报工作。
四是进一步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各地区把做好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控制作为对象清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要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关于数据质量控制的有关办法和技术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对象清查数据的审核、质量抽查、验收等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县级基层数据的审核,最大程度地保障基层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要发挥好地市级普查机构的中间把关作用,调动地市级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逐级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对象清查数据来之有据、真实可靠。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将研究制定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对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把关不严,上报数据有严重问题的地区,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对象清查工作做得好的地区,要给予表彰。
五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要制定水利普查督导工作整体方案,明确督导工作任务、技术要求和工作安排,确保督导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强化督导效果。要落实督导人员队伍,做好督导人员培训,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好调查研究和督导工作。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建立督导工作长效机制。要对清查各主要工作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数据录入、审核、抽查与验收、上报等各个环节中的有关问题。要对督导地区提出明确的督导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意见,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发挥督导工作的实际作用。
六是进一步开展宣传动员。各地区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平面媒体等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拓展宣传范围,力争使宣传工作全面覆盖广大普查填表对象和社会公众。要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果,使广大公众不仅知道水利普查工作,了解水利普查的重大意义,还要支持和配合水利普查工作,切实发挥宣传工作的作用。
七是提前谋划下半年普查工作。根据清查登记工作总体安排,下半年要全面开展普查数据获取及数据录入、审核等预处理工作,全面开展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完成河湖特征外业实地勘查和成果汇总,以及土壤侵蚀和侵蚀沟道的内外业调查,完成第二阶段填表上报培训与汇总平衡培训,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尤其是县级,在对象清查工作结束后,要提前谋划,做好下半年工作安排,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做好工作衔接,全面做好普查标准时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副主任庞进武作会议总结讲话;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副主任黄河通报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浙江、湖南、青海省,西藏山南地区,山西长子县,湖南澧县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对象清查工作经验;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介绍了本省对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主管负责同志和水利普查办主任及专职副主任,部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典型地区、县水利普查办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