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排污权质押贷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5浏览次数:16

“排污权不仅可以进行交易,还可以用作抵押贷款。”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河北省排污权质押贷款启动仪式暨政策发布会上获悉的。

启动首日,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就为河北省有偿获得排污权的13家企业提供了排污权质押贷款3444.8万元。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光大银行将提供5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信贷额度,支持河北省环保事业,且300亿元人民币专项额度用于排污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拥有排污权企业的融资需求。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说,排污权质押融资,看似是具体的工作,实际反映出的是资源有价、环境有价的发展新理念,是金融部门联手环保部门共同推进绿色发展的破冰之旅。

河北省就排污权质押贷款明确规定,进行排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必须合法合规、各种手续健全、已经有偿获得排污权指标、环境行为健康、承担污染减排工程项目或减排任务。排污权质押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质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80%。排污权质押授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政策执行,期限不超过企业获得排污权有效期限的届满日且最长不超过3年。

据介绍,企业通过这项政策申请到的贷款主要有3个用途:一是用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等;二是用于现有企业购买排污权或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三是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

(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