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的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2浏览次数:938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步履稳健

水碧天蓝 朗润山川

 ◆刘 毅 寇江泽 

“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环境与发展关系作出的这一表述,引起广泛关注。

  

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中国迈向绿色发展的脚步坚定有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系统阐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慎探路,既有着眼长远的制度建设,又有立竿见影的强力措施,我们正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行。

  

用重典破解违法成本低难题

  

依靠严格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施行。“按日计罚”上不封顶、赋予环保部门强有力的执法权、对于“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4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针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做出明确规定……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亮点多多。“新《环境保护法》宣示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环境优先思想,是中国环境立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表示。

  

治污须用重典。近一两年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并施行,“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难题正在破解。

  

1.6亿元!江苏泰州6家化工企业倾倒危险废物,将为此付出巨额环境修复赔偿金。去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受关注的“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常隆农化公司等企业须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这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作出的最高金额赔偿判决。此前,这起案件中14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获刑2~5年。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不仅在经济上得不偿失,而且可能被定罪判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6月实施,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新规定,加大了打击力度。

  

据环境保护部统计,2013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06件,超过以往10年总和。2014年前三季度,移送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达到1232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环境生态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将持续完善、不断加严。去年12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取消违法排污50万元罚款的上限、区域联防联控等亮点引人注目。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已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

  

发挥市场和经济杠杆双作用

  

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速评定政绩的偏向

  

除了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也在重拳出击,共同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结于“GDP至上”的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政绩考核“指挥棒”绿起来了,明确指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方向。2013年底,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去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将治霾成效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浙江海盐县全力抓环保促转型,从去年开始对各镇、村实施水质季度考核。“归根结底,环境工作的效果要体现在环境质量上。”县长章剑表示,“建立将地方环境质量与地方领导政绩考核甚至财政奖罚紧密挂钩的考核制度,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加关注环境质量,让地方执政者必须对环境质量负责。”

  

在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中,市场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日益凸显。

  

42个低碳试点省(市)和城市,初步探索了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截至2014年10月,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共完成1375万吨二氧化碳

  

交易,累计成交金额突破5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望2016年开始运行。

  

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国务院去年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到2017年,试点地区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企业找专业环保公司负责所有环保相关事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速推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今年,上海将第三方治理作为环境治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点,在电厂除尘、脱硫、脱硝等7个重点领域推广成功经验。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各地奋力改革创新,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路径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有条不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磅政策措施已然箭在弦上。各地奋力改革创新,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坚决向污染宣战,逐步告别粗放经济发展方式。

  

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持续发力,设立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现阶段,福建已有一半以上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去年7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条例》要求省政府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资源使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并向社会公布。

  

山东去年在全国首创“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每季度考核各市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浓度同比上升的市向省里交纳补偿资金,以此来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市。

  

浙江打响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攻坚战,以治水为突破口,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去年前三季度监测数据显示,与2013年同期相比,首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78.6%上升为79.1%,PM2.5(细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均有下降。其中,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提高8.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6%,这是“十二五”迄今我国单位GDP能耗最大降幅。

  

北京市环保局新近拿出2014年治理大气污染“成绩单”:北京污染减排力度加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4%。全年一级优天数为93天,较2013年增加22天;PM2.5导致的重污染天数为45天,比2013年减少13天。

  

去年11月APEC会议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区)采取多项措施,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北京等地空气质量明显好转,“APEC蓝”迅速成为热词。APEC期间澄净的蓝天表明:只要下定决心、措施有力、联防共治,趋于常态化的灰霾,是可以有效治理的。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天蓝、地绿、水净,是亿万百姓热切向往的美丽中国梦。随着“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日臻完善,随着举国上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蓝天净水一定会成为“新常态”,美丽中国的梦想一定会变成现实。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