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污染环境案告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7浏览次数:9

龙湾污染环境案告破

       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公安分局近日宣布,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7•22”污染环境案告破,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温州龙湾5家企业的负责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3人也被依法逮捕。
    这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温州继鹿城区藤桥镇非法制革加工业主毛某被刑事拘留后,又一例犯罪嫌疑人因污染环境而被刑拘的案件。
    “两高”司法解释实行后,温州市各级环保部门主动与当地公安、司法部门衔接,健全与公安机关信息通报、案件移送、重大行动联合查处等协作机制,建立与司法机关的执法信息交流机制,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并连续依法惩处一批典型环境污染案件。
    为使环境执法人员尽快掌握“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的办案新要求,温州市环保局强化对一线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温州市环保局法规处专业人员深入各县(市、区)环保基层站所,就“两高”司法解释进行专题解读,并组织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宣讲,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
    温州市环保局还及时在媒体上曝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做好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