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摘掉重度污染帽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25浏览次数:12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政府获悉,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水利部组成考核组,对辽宁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及《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

依据考核评估结果,环境保护部正式回复辽宁省,辽河流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质改善效果明显。2012年第四季度,辽河流域水质达到了《协议》规定的摘掉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辽宁省在流域水污染治理领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走在了全国重点流域治理的前列,为重点流域治理探索了新的路子。

辽河是辽宁省的母亲河,历届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河流域治理工作。特别是本届政府,更是举全省之力,秉持“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石心肠”的“三铁”精神,坚持全流域整体治理工作思路,着力进行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打了一场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新“辽沈战役”。

从2008年开始,辽宁省用3年时间实施了“三大工程”,即以造纸企业整治为核心的工业点源治理工程、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目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以支流河整治为抓手的生态治理工程,实现了辽河流域干流按化学需氧量考核消灭劣Ⅴ类水体。

从2011年开始,辽宁省用两年时间又实施了“三大战役”,即辽河治理攻坚战、“大浑太”(大辽河、浑河、太子河)治理歼灭战和凌河治理阻击战,实现了辽河流域水质的全流域、全指标历史性突破。

从去年8月开始,辽河6条干流的36个断面持续保持在Ⅳ类以上水体;从去年10月开始,54条主要支流河持续保持在Ⅴ类以上水体,达到了摘掉流域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据了解,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层重视,全力推进。国家大力支持,环境保护部等三部委与辽宁省签署了《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议》,明确提供3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全省上下通力合作,各司其责。

二是健全法规,长效治污。出台《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12部地方法规,及《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全国首次立法明确生态用水问题。

三是体制创新,强力实施。在全国首家按流域“划区设局”,新建辽河、凌河两个省级保护区,组建两个正厅级建制的保护区管理局,实现了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开创了全国流域管理与环境保护的先河。辽宁省政府明确两位副省长分别负责“大浑太”、辽河和凌河治污项目推进,一位副省长主抓水质达标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等10个省直部门分别对口督导流域内12个市的治污项目建设和水质达标工作,在省级层面形成合力推进局面。

四是规划先行,科学治污。制定了“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科学规划,明确辽河流域治理、生态恢复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针对辽河流域治理中遇到的技术、管理问题,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中设立多个课题并汇集多方人才,开展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重大科技攻关与集成;组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院,为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科研和技术支持;利用无人机开展辽河流域航拍航摄,为流域生态评估评价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优化发展,实现双赢。以流域水污染治理带动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造纸等产业规模化、集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

下一步,辽宁省将在巩固辽河治理成果并进一步改善水质的前提下,争取用3~5年的时间,将辽河流域率先建成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