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结束后,吕忠梅在人民大会堂留影
3月3日至17日,全国“两会”在北京隆重召开。3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我中心主任吕忠梅启程赴京参加全国两会,参议国是。吕忠梅曾履职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国“两会”备受关注。进京履职前,吕忠梅通过其官方微博广泛征集民意。同时,她还就社会热点问题接受了媒体采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日报》记者就“户籍制度导致城乡居民待遇不平等怎么办”采访了吕忠梅。她指出,必须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户籍制度必须改革,建立所有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获得公共服务、平等享受改革利益的社会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
针对近期“潍坊地下水隐蔽排污”“微博随手拍江河水污染”“密云水库垃圾填埋坑”等热点事件,吕忠梅接受了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的记者采访。她认为,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是因为水污染防治经费紧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机制欠缺。她指出,环保部门管排口、水利部门管江河湖泊、农业部门管水产养殖、林业部门管湿地保护、住建部门管地下水、国土部门管矿泉水、海洋部门管海洋环境。这种分散决策甚至相互掣肘的方式,已经不能监管大部分河流所在的农村农药、化肥造成的面源污染和企业日益隐蔽的违法排污行为。吕忠梅强调,与灰霾治理相比,水污染防治涉及到的部门更多,破解水污染更难,水资源的统一监管显得尤其迫切,我们不反对“九龙治水”,但必须是“合治”而不是“分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中国陷入上个世纪90年代就预警的“水危机”,才能缓解水利部提到的“南方有水皆污,北方有水皆枯”的局面。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时,她指出,“修订某个单项法是头痛医头,现在大气污染严重了,那土壤污染严重了怎么办?”“我们最大的问题,是执行问题。不是一味去修订新的法律,不能执行的法律还是废纸一张。”吕忠梅认为,我国现有的法律已足够地方制定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实施条例,如地方政府对于环境质量负总责等。“不要指望出现一个问题就去制定一个法律,而是要从已有法律中找到新的方法。法律的制定永远是滞后的,但是已有的原则给新问题提供了框架。”
《中国青年报》旗下的《青年参考》在评论中引用吕忠梅的话:“不尊重公民环境权,何来‘美丽中国’?”吕忠梅曾建议,立法赋予公民环境权,在赋予公民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公民履行保护好环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