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我校举办
本网讯(特约记者黄艺 摄影邹冉) 11月29日至30日,“环境司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我校开班。研修班由湖北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我校法学院共同主办, 省政协副主席、校长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厅级审判员毕东升、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韩德强、武汉海事法院院长肖廷杰、卫生部疾控中心教授王若涛、中科院地理所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廖晓勇等40余名来自全国法院、环保、水利、律师事务所以及科研院所的环境司法与管理实务人员参加开班仪式。
吕忠梅致开幕辞,并作了“环境司法的理路”主题报告。
与会专家表示,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前期举办本次研修班,对于推动我国环境司法工作,提升法官环境案件审判能力,加强环境司法部门与其它环境实务部门以及科研院所合作与交流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文章来源:经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