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吕忠梅教授应邀赴台参加首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
吕校长发表学术演讲
两岸环境法学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受台湾环境法学会会长、台北大学法律系陈慈阳教授邀请,4月24日至27日,校长吕忠梅教授赴台北参加2014年第一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台湾环境法学会联合主办。武汉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台北大学、东吴大学、东华大学、成功大学、高雄大学等数十所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环境法学者参会。
24日上午,会议举行开幕式,台北大学校长薛富井、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林中森、法务部政务次长吴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蔡守秋教授,台湾环境法学会会长陈慈阳教授分别代表两岸环境法学会致开幕词。
会上,海峡两岸环境法学者围绕环境政策与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法基本理论、环境法律制度完善、能源与气候变化等专题开展讨论和交流。
吕忠梅作了题为“中国大陆《环境保护法》修改的争议形式与实质”的主题演讲。她向大会通报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已于今年4月2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情况,并通过对世界环境基本法的历史考察,评析了中国环境立法的历史进程。她结合自己参与立法的经历,详细介绍了该修正案的修订过程、基本定位、修改思路、新增加与修改亮点。她还从治理体系的完善、法律的实施风险以及环境法理论创新等方面对该修正案进行了全面评价。吕忠梅的报告得到与会学者的广泛关注与一致好评。据悉,由吕忠梅呼吁与提出的在环境法修订中设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强制环境责任保险等建议均被正式立法最终采纳,成为该修正案新的重要内容。
与会期间,吕忠梅还专程会见了台湾综合研究院院长吴再益教授、副院长黄宗煌教授和苏汉邦博士,以及台湾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谈骏嵩教授,台湾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研究所林立夫博士等,就碳减排、碳存储技术、碳交易以及新能源市场转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讯员 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