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师生参加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6月22日――24日在四川成都召开。
这是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作为全国性社团法人的成立大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人民法院、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170多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组织的400余人参加了大会。此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推荐了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我中心吕忠梅教授当选为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及法律实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高利红教授当选为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邱秋教授当选为理事及环境法律实务委员会秘书长,余耀军副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理事及法学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尤明青副教授当选为理事。
本次会议同时召开了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与会代表围绕“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主题,就中国环境资源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我中心4名研究人员和5名博士生参加了学术年会。在会议上,吕忠梅教授主持了大会主题发言和学术沙龙。学术沙龙虽然在一天大会之后的晚上举办,也吸引了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参加。吕教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背景、主要思路等做了详细说明,并对修法中涉及的基本问题和主要研究课题进行了梳理和说明,对环境法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深化起了积极的引导作用。高利红教授主持了《环境法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法>修改》的专家讨论,并对有关部门提交的草案谈了自己的看法,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回应。余耀军副教授在《1982年宪法颁行30周年与环境法的发展》专题讨论中进行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