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获全国“第十届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2浏览次数:226

吕忠梅获全国“第十届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

本网讯(记者 杨宏斌)记者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获悉,在该会开展的“第十届《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优秀学会工作者奖》和第九届《青年科技奖》”评奖工作中,校长吕忠梅教授获得“第十届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全国共有151人获此殊荣。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由两年一届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全国环境科学学会各分支机构、理事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中产生,旨在表彰和奖励在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科研道德好、学风正派、有敬业精神的科技工作者。

  

吕忠梅此次获奖,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推荐,为表彰她为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立法所做的突出贡献。吕忠梅多年来,积极推动国家和地方的多项立法,先后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正案)》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工作。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多次领衔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和建议,参与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的起草、审议、立法评估等立法过程,她的许多立法建议得到采纳,为制定中国“史上最严环保法”,促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文章来源:经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