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事研究中心2011年年会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29浏览次数:98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2011年年会召开

    11月28日,湖北水事研究中心2011年年会在我校召开,本次年会的议题是讨论由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条例》(初稿)。我校校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吕忠梅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河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南京市水利局,武汉市水利局,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专家代表。本次会议由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臧小平主持。

    吕忠梅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我校的历史沿革与发展历程,总结了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的三个特色,即跨学校、跨学科、跨界域。吕忠梅教授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起草背景进行了说明,并希望各位专家代表在本次立法咨询讨论会上对条例初稿多提批评的意见。

    该课题负责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尤明青副教授代表课题组就立法前期的研究工作进行了汇报。他分别从立法背景、起草过程、适用范围、本立法拟主要解决的问题、立法目标、主要思路、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向与会专家代表进行了介绍。在接下来的专家讨论及发表意见中,各位领导与专家对课题组的前期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一致认为本条例初稿内容全面,部分制度设计较为合理,但仍存在许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经过讨论,最后形成了三个部分的咨询意见,即关于立法角度与调整范围的意见、关于章节结构的意见、关于条文的意见。最后,臧小平副局长对本次研讨会上各位与会专家的积极发言与热烈讨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对形成的咨询意见仔细斟酌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