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祥民教授应邀做客藏龙讲坛

发布者:水事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5-11-10浏览次数:10


(讲座现场)


(讲座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翁章煜)117日下午,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泰山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祥民教授受邀于我校2号教学楼207教室开展“环境单元的发现对环保法学和环保法建设的意义”专题讲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胡中华、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王腾副教授、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罗文君副教授、法学院王秀才副教授、李培培博士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代表参加。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徐祥民教授从环境单元发现对环境法学和环境法建设的意义;环境单元是环境保护的保护对象;环境单元是新类型的法学认识对象;环境单元规定保护路线四个维度对“环境单元的发现对环保法学和环保法建设的意义”这一主题进行展开论述。会议最后进行了总结与讨论,强调了环境单元在环境保护中的核心地位,并指出环境保护应通过整体主义的方法来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

交流互动环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胡中华发表与谈,我院罗文君副教授、李培培博士与徐祥民教授展开积极交流,徐祥民教授围绕学术研究进行一系列深入浅出的解答,不仅消除了师生的困惑,更为大家在环境单元学习与研究上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