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草案)》技术论证会召开,研讨会采取视频会议方式。《长江流域立法研究》课题组成员、我中心研究员邱秋教授、陈虹副教授、刘佳奇副教授、刘子龙博士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首先对《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说明、草拟过程、结构框架、制度体系、重点条文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介绍。邱秋教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对两部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作为立法依据,并可以积极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中的立法经验。陈虹副教授则指出《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应当充分考量未来可能出台的国家层面的《黄河法》立法,预留衔接空间。刘佳奇副教授从制度体系的角度指出应当围绕解决黄河流域河南省段的特殊问题展开制度设计。刘子龙博士则建议对重点制度进行深度的实证研究,提升制度设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会议期间,我中心研究员与实务专家在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