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以“凝聚法治共识 筑牢长江保护之基”为主题的长江保护法实施学术研讨会在南通大学召开。会议由省重点高端智库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主办、南通市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与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协办。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我中心研究员刘佳奇教授参会。
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文革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晋海教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德泉分别做主题报告,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兼首席专家成长春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南通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葛重兵主持专家交流发言。
刘佳奇教授以《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点与难点》为题,鲜明地提出,长江保护法实施的四大重点包括:准确理解本法中的长江流域,落实流域国土空间全域管控,实施全时空、多要素的系统治理,配套制度的建设和落地;四大难点包括:相关政府具体职责的落实,绿色发展的实现,硬约束机制的实际运行和跨地区协同协作保护机制的建立。
长江保护法将自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