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两位教师参加环境司法与证据规则的适用学术研讨会

发布者:水事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6-12-10浏览次数:72

(通讯员:王倩)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环境司法与证据规则的适用学术研讨会于201612910日在武昌丰颐大酒店隆重举行。该会议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举办,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占善刚主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树义出席本次会议并致辞。我院陈娴灵、王倩两位老师受邀参加,进行主题发言及与谈。

在两天的会议中,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中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武汉市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分别就台湾地区环境公民诉讼制度及其借鉴、环境公益诉讼中社会组织的原告资格、南平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例之剖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责任方式、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之分配规则等环境司法与证据规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本次研讨会采用发言人作主题发言,与谈人进行点评,然后与参会人员展开互动讨论的形式。陈娴灵老师参与了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等单元的与谈,并针对参会论文发表了精彩看法。王倩老师作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之分配规则这一主题单元的发言人,就环境侵权司法解释中的“关联性”、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环境侵权案件中原、被告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分配及顺序等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并与现场各位专家学者进行了友好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