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余梦雨)2026年3月25日下午,由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办的“生态环境法典座谈暨水法修订论证会”在湖北经济学院顺利召开。来自长江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湖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的省内外法学、水利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中心全体研究员、研究助理共计20余人齐聚一堂,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与水法修订的协同关系、立法进展及执法实践展开深入研讨,共商涉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


会议伊始,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张忠民致辞,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了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水法修订对长江流域保护、水利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希望通过本次会议搭建学术交流与实务对接平台,凝聚多方智慧,为涉水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他衷心感谢各位专家对中心工作的长期支持,并期待未来与各单位开展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长江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敏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湖北水事中心在水法治研究领域的丰硕成果,指出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政策法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双方长期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互动。她提出了法典实施和水法修订中,长江委正在开展的重大研究,以及希望研究解决的水事立法、执法问题。期待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中心的学术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涉水法治建设,为长江大保护和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学术交流环节,各位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围绕会议主题各抒己见、深入探讨。长江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杨易华首先发言。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已于今年3月12日通过,水法修订也已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即将报送全国人大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两法立法目标高度契合,均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形成“法典+单行法”的协同格局。他强调,水法修订以法典精神为引领,正从水资源管理法向综合基本法转型,全面承接法典流域系统保护理念,细化生态流量全流程管控、水资源刚性约束等制度,筑牢水安全底线。
湖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金伟在发言中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对水利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水利工作需从“分区域、分要素”管理转向全流域、全要素、全过程系统治理,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河湖整治等工作必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目标。他指出,法典与水法在执法过程中的适用顺位,给一线执法带来新的挑战,需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规则与责任体系,推动水利部门从单纯遵守部门法向全面遵守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转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江河法治”作专题分享。她结合参与立法的经验与中心长期以来的研究,回应了与会专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国家、流域和地方三个层面,系统剖析了法典中不同层面的涉水条款,深入阐述了法典实施对水事立法与执法的深远影响及当下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后法典时代新的解决方式。她表示,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作为长期专注于水法治研究的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汇聚了一批拥有深入思考和深厚学术积累的研究员,期待与各单位深化合作,共同开展法典实施跟踪研究,为国家和地方涉水法治建设贡献学术力量。

在自由交流讨论环节,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的中心资深研究员陈虹、吴宇、王腾、罗文君等各位教授,以及王秀才、丁鹏、王春阳、赵清等青年新锐,以及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涉水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和实践经验,就费改税后生态补偿资金保障、河湖管理空间管控、河湖长制党政同责、横向生态补偿标准与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各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涉水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本次论证会由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办,是中心服务涉水法治建设、推动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学术活动。湖北水事中心始终坚持“以文会友”的理念,汇聚了一大批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学科的水法治研究力量。中心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深化跨学校跨行业跨学科协同研究,为“十五五”期间建设高水平水法治、寻找国家和地方江河法治最佳方案贡献智慧力量。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陈瑶、院长王腾教授、党委副书记钟彦姝出席此次会议。王腾教授期待中心继续秉承学术理想,为水法治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湖北水事中心全体研究员参与讨论,中心研究助理及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也积极参与学习交流,展现了青年学子的学术热情与研究潜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