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科带头人吕忠梅教授联名提出制定《长江法》议案并呼吁列入人大立法计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2209

我院学科带头人、前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向澎湃新闻表示,2016年全国两会上,为长江流域立法的呼声不绝于耳。在十几年研究的基础上,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长江法》的议案,希望能够尽快将其列入人大立法计划。

去年的人大会上,吕忠梅等30名代表已经提出过制定《长江法》的议案,并已作为议案交由全国人大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审查,要真正列入人大立法计划还需要一个过程。

目前,全国人大人口资源与环境委员会将制定《长江法》列为立法调研项目。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将制定《长江法》作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予以立项,她领衔的湖北经济学院团队正在进行研究。

  

  吕忠梅是全国人大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代表,她历年的议案、建议都离不开环境立法、执法。此前她曾全程参与了《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她说:为长江立法一直是我们的心愿,这是我们已经做了十几年研究的课题。去年我已经提过,今年我将继续提。吕忠梅认为,《长江法》的制定,可以协调长江流域日趋复杂的功能冲突与多元利益冲突,以法律形式确立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

20161月,中央接连召开两次会议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部署,生态环境成为这两次会议共同的主题。长江流域生态问题受到了中央领导人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个月后,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总体要求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在吕忠梅看来,这些新政策、新法规为制定《长江法》提供了依据和基础。她认为,《长江法》的制定,可以协调长江流域日趋复杂的功能冲突与多元利益冲突,以法律形式确立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

不过,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阶段不同,如何在复杂的情况下把各种利益关系梳理清楚,存在一定困难。

为了制定《长江法》,吕忠梅团队做了十几年研究。据吕忠梅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水利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即着手开始就《长江法》立法做前期研究准备工作;2004年以来,长江水利委员会又陆续围绕《长江法》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专题研究;2006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向水利部正式提交了《长江法(立法建议)》。目前,已完成四期《长江法》条文的起草研究。我们期望能够在今年或明年拿出一个比较成熟的关于长江流域立法方面的建议稿。吕忠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