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法》立法论证项目”开题报告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2-13浏览次数:674

“《长江法》立法论证项目”开题报告会在我校举行
 
会议现场
 
 杨淳发表意见
 
吕忠梅讲话
 
 陈向军主持
 

本网讯  2月12日,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委托我校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承担的“《长江法》立法论证项目”开题报告会在我校举行。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杨淳、副总工程师王新友,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秘书长刘振胜,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与安监局局长滕建仁,湖北省社科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所长彭智敏,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与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廖志丹、调研员余富基,长江水利委员会研究员肖木华、工程师叶华等九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参加报告会。项目负责人、校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吕忠梅教授,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林敬山,课题组全体成员以及法学院部分教师参加,会议由副校长陈向军教授主持。  

 

项目执行人邱秋代表项目组作了开题报告。她介绍了项目研究的背景与意义,阐述了长江法立法的机遇与挑战,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作了说明。吕忠梅从长江法立法当前存在的问题,项目研究的方向、定位以及需要突破与解决的问题等方面提出了研究的总体思路。专家组成员就本项目研究的背景、意义、问题、方向、内容、思路以及技术路线等方面分别进行了点评和指导,强调项目研究应突出长江法立法的必要性论证,要厘清长江法与现行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体现长江法的预防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

  

吕忠梅表示,项目组下一步将积极吸纳专家意见与建议,认真总结与梳理前期相关研究的经验与不足,充分论证制订长江法的法理基础,在理论上解决长江法的定位问题,明确涉长江流域相关权力划分,与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积极推动长江法立法进程。

 

文章来源:经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