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地方立法,我中心充分发挥智慧库作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2浏览次数:22

 

服务地方立法,我中心充分发挥智慧库作用


  
530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并决定101日起实施。该条例充分吸收了由我中心主任吕忠梅主持、省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委托项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的许多观点和建议,这是我中心服务湖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

  湖泊保护是影响湖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的重大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立法护湖、铁腕治湖,刻不容缓。受湖北省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委托,校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吕忠梅教授主持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立法研究项目。期间,课题组成员走访省农业厅、环保厅、水利厅、林业厅、交通厅和武汉市水务局等单位和部门,赴武汉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等地实地考察,对湖北省湖泊保护的基本现状、相关立法及其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调研、科学论证,完成《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对湖北水事研究中心起草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给予充分肯定,并特邀中心专家参与《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和完善